锅炉检修中有关安全技术要求

1、  热水锅炉炉水已经冷却,炉内已无压力存在的情况下,应根据检修需要在蒸汽、给水、疏水、排水、排污、加药及烟气等各系统进行了加装堵板。并记在记录簿内,或标在系统图上,被关门阀上,要挂有“有人工作不得开启”标牌。以便_检修人员的安全,待检修完毕后全部拆除;

2、  _次在炉膛或烟道内进行了工作前,_启动引风机,通风时_应不少于五分钟。并应在周围温度降到度以下时,方准进入工作。工作时不应少于两人,一人进内工作,一人在外监护;

3、  进入立式蒸汽热水锅炉锅筒内工作的温度,应在45度以下。当在4050度工作时,锅筒内至少应有两人;

4、  检修转动机械时,检修前,应将电源切断,才能开始工作;

5、  检修筒或炉膛内进行工作时,其照明设备的电压,应在24伏以下,当工作地点较为干燥时,可采用36伏;

6、  在高于1.5为以上的地点工作时,应绑扎牢固的脚手架。架子平台上应有栏杆卫护。工作平台架板两端应绑牢;

7、  起吊重物时,对起重工具要进行仔细检查,检查合格,方可试吊。试吊合格,才可进行正式起吊工作。起吊重物时,不得在其上、下进行其它工作;

8、  被切断的电源,不论有无接地线,均应悬挂标志牌或警告牌;

9、  检修用工具使用前,_进行安全检查,认为合格方可使用。手提电动工具只有在外壳接地、戴胶皮手套、穿胶皮鞋或站在绝缘上方可进行工作;

10、进入锅筒内工作时,携带工具_装在工具袋内,人、出应进行其数量的核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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