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关中淘汰二十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日前,陕西省发布《陕西省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污染物减排目标和减排重点,2015年度全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98.45万吨之内。

为确保全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顺利完成,《方案》要求,2015年全省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395个,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 2.0%,控制在49.48万吨以内;氨氮减排项目392个,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2.0%,控制在5.70万吨以内;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64个, 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1.5%,控制在76.93万吨以内;氮氧化物减排项目196个,排放量计划比2014年削减6.0%,控制在66.34万吨 以内。此外,根据_与我省签订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2015年我省共有9个减排项目,其中6个已完成,3个未完成,省上目标责任 考核要求新增加65个项目,共计68个减排重点项目。

为完成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目标,陕西省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污染企业“退城入区”计划,年底实现全省2年(2014—2015)能 源消费量控制在850万吨以内的目标。持续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以西安周边100公里无煤化为目标拆改燃煤锅炉,将燃煤锅炉拆改范围由城市建成区扩展到 全省各县城。关中地区全面淘汰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逐步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省完成1141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陕西省还将加大生活和农业源污染治理力度,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全年新建31座城镇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99万吨/日。全省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控制,全省计划在年内确保2005年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全部淘汰,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0万辆,严控淘汰车辆流向,严禁转出重复使用。严格限行措施和路面管控,开展环保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替代燃料使用比例。

文章来源: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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